建筑加固工程是否需要申请许可证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一般情况下需要申请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加固工程属于建筑工程的范畴,若无特殊规定,通常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
二、符合特定条件可豁免申请
未改变关键指标的既有建筑加固工程:在徐州市,对于未改变使用功能或改变使用功能并符合《徐州市既有建筑功能业态调整互换清单》中可调整互换情形的既有建筑加固工程,在不涉及改变建筑面积、高度、层数、外立面等前提下,建设单位可直接提供原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依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建设手续。
限额以下工程:在徐州投资额在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或建筑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下(含 500 平方米)的建筑加固工程,可豁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特殊建筑的加固修缮工程: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工程,无需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的加固工程,无需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军用房屋建筑工程的加固项目,不需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已获开工报告批准的工程: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其加固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